为植物人进行伤残鉴定,竟然要“植物人本人来”,而且还要去指定医院。
近日,上海市民张女士想为植物人丈夫办残疾证,申请伤残鉴定证明时,被杨浦区中心医院、杨浦区残联等相关部门告知申请者须亲自到场。最后,还是请朋友帮忙,把丈夫抬到指定医院才办好了证明。
媒体相关报道发出后,引起了网友的热议。有网友称,自己也遇到过类似经历:父亲脑出血导致半身不遂,妈妈帮其办理残疾证,也被要求本人要到场。于是,一家三口再加护工,几个人一起才完成了鉴定过程,而所谓的鉴定,也只是问了几个简单的问题。
今年7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其中明确提到,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推行上门办、网上办、就近办等便利化服务。
上海“植物人办残疾证需本人到场”一事也引起了媒体的普遍关注。
北京青年报评论:“必须植物人本人来”缺失了人性关怀
基于人之常情的考量,面对已经没有任何行为能力的“植物人”,不大可能会“本人亲自到场”参加残疾鉴定,而借助家属或他人的帮抬也势必招致麻烦。在推进“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放管服改革语境下,相关部门理应急人所急,例如“上门服务”或“视频通话”等方式都不是那么难以实现。然而,当地的残联组织和鉴定医院“必须植物人本人来”的做法显然缺失惠民利民的人性化思维。
南方日报评论:办理残疾证不该强人所难
办理残疾证不该如此强人所难。不难理解相关规定的用意,由残疾人本人到指定医院接受伤残评定,可以防止有人弄虚作假。但对于完全丧失行动能力的植物人来说,要上上下下地折腾,很可能给患者本就相当脆弱的身体造成伤害,也给患者家属出了难题。
钱江晚报评论:动不动拿规章说事,也是一种懒政!
办伤残证竟然要求植物人“亲自到场”,说到底,没有切身体会残疾人的实际困难,是事不关己的冷漠;推诿时动不动拿规章制度说事,又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懒政思维和作派。
尽管国务院办公厅早在2018年就曾发布《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强调要从根本上铲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滋生的土壤。但近年来,类似“本人到场”的奇葩证明事件仍时有发生。
1月17日,上观新闻报道,上海市民史先生称他和女儿前往银行为外孙女办理开通新版社保卡激活时,带齐了各色证明,但仍然被要求先去派出所开具一张书面的关系证明,以证明史先生女儿与外孙女之间的母女关系。
去年6月,浙江温州也曾出现让群众“跑断腿”的奇葩证明。明明户口簿就能证明的内容,湖南一所大学却几番要求学生到原籍地苍南开具证明。学生的母亲说自己专程从湖南赶回,来回路费就要2000多元,“没证明的话学校又不肯”。
南京也多次出现奇葩证明。
2019年,江苏移动南京公司要求去世之人“本人到场”,引发热议。市民黄有年相依为命的哥哥去世,因家中大小业务包括自己低保都预存着哥哥手机号,他就带着哥哥死亡证明去移动营业厅办理号码过户,但屡被以“需双方本人到场”为由拒绝。市民无奈表示,死人能复生吗?
龙虎网也曾报道,南京中介、房产部门要求派出所证明2就是二。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梅山派出所表示,市民要卖房子,但是房产证和身份证上的地址有个“2”和“二”的差别,房产证上是阿拉伯数字“2”,而身份证上是汉字“二”,因此到派出所证明为同一地址。
“奇葩证明”屡屡见诸舆论,从一个侧面反映某些政府职能部门在工作中仍然“官气”十足,而真正设身处地为群众服务的意识还比较淡薄。
“植物人本人到场”事件发生后,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助理教授季程远表示:要建立一个人民满意的政府,是本案例所要探讨的意义。案例中,办事人员按照现有规定进行操作,每个人也不能超出职权范围做工作,但另一个思路就是“以病人为中心”,如果参照这个思路,那么就可以看到种种问题还是存在的。如果工作人员以病人为中心考虑问题,他们就会知道哪些问题是需要改进的。另外,大家都说会向上级部门反馈,但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反馈之后的结果,后面有需要的病人再出现这样的问题,就不要再出现跟王先生相同的遭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