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记者从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了解到,该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这是自2012年国家《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发布以来,全国首份省级层面明确划定海洋灾害重点防御区并加强管理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以乡镇为单元划定,共涉及19个县(市、区)146个乡镇。《指导意见》从健全工作机制、科学编制规划、强化能力建设等方面,明确了加强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管理的五大任务,重点对各地加强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管理提出了相关要求。包括成立省级专家咨询队伍、动态更新防御区范围、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海岸带保护利用规划等规划时统筹考虑风暴潮灾害的风险和隐患,以及在重点防御区内设立产业园区、进行重大项目建设要进行风暴潮灾害风险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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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要加强联动,推进综合减灾,将海洋防灾减灾纳入国民教育计划,增强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近年来,浙江省海洋防灾减灾事业不断发展。早在2015年,浙江作为首个试点省着手谋划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工作,并制定了《浙江省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技术导则》。2018年4月,该导则作为地方标准正式发布,为科学划定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提供了科学、合理、应用性强的技术依据。2018年7月,《浙江省海洋灾害应急防御三年行动方案》正式印发,通过三年行动,该省累计复核和整治隐患区484处,消除隐患区面积1500多平方公里,划定了19个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县(市、区)和重点防御区,建成10个海洋综合减灾县(市、区)和50个海洋减灾社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十四五”期间,浙江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力构建生态减灾协同增效、更具韧性的综合防护体系,继续守护好海上的“金山银山”和“绿水青山”,保障好海上生命线和海岸安全线。(王逸飞 郭媛媛 曾群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