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企业破产法》的修订被纳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一系列司法解释、审判指导意见和发布优秀案例,引导着我国破产法在实践中发展和完善。近日,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秀超在做客律新社对话栏目时表示,企业破产重整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地方政府、债务人、股东、职工、债权人和投资人等多个利益相关方。在一个重整案件中,律师除了可以直接担任管理人以外,还有其他十几种角色可以担当,发挥作用。律师本质上是专业的中介机构,核心作用还是依法合规高效有序地帮助化解债务危机,通过与利益相关各方沟通、协调,争取实现利益最大化。
尹秀超认为,破产案件涉及面广,牵扯人数多,案件标的额大,问题错综复杂。然而,“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不谈利益,只谈奉献,脱离实际不现实。但只谈利益,不谈责任,也容易迷失方向。面对破产工作中的困难和挑战,就会退缩、投降。破产业务耗时费力,需要团队作战。工作中管理人的权力,在执行层面相对也比较“大”,容易失控。不像传统的诉讼业务和一般的非诉业务,短平快、效率高、收益高。从事破产业务的律师,如果没有一定的责任,要应对这些复杂的局面,干不长久,也干不好。
对于目前国内破产制度的创新和发展趋势,尹秀超认为,《企业破产法》已经多次纳入全国人大立法工作计划,包括对《个人破产法》的探索和总结。作为企业破产法律方面从业人员,他相信相关破产法律制度会更加完善。
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等科技企业这几年发展迅速,不过尹秀超表示,高科技企业也是高风险企业。在传统的房地产和制造业之外,加强对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行业等高科技企业特点研究,总结规律,更好地帮助这些企业化解债务风险,是企业破产领域律师从业者下一步可以努力的方向。对于人工智能对法律服务行业的影响,他认为人工智能在法律服务行业现在还只能起辅助赋能作用,应谨慎地接受、有限使用并且注意交叉复核,多方检验。
尹秀超表示,企业的破产法律业务是一个综合业务,涉及到法律、商业和管理等方方面面。年轻从业律师平时要注意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注意理论知识的实际应用和转化。( 马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