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8月26日发布《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管理等进行统一规范。意见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原则上按规定支付定点机构提供的评估费用、服务费用,以及依法依规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管理服务产生的费用,并区分基本医保与长护险支付范围,原则上不得重复支付。
支付方式上,评估服务以按人次付费为主,护理服务以按时长付费为主,并区分居家、机构、社区三种服务类型。支付标准将综合基金支撑能力、参保人员需求与供给情况合理确定,坚持动态调整。
意见要求逐步将长护险基金使用纳入飞行检查、日常监管、社会监督、智能监管等常态化监管范围,并加强对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和评估机构收费价格的动态监测。原试点地区需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过渡,确保参保群众待遇稳定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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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将统一规范
原文来源:中华网-生活滚动
原文链接:https://life.china.com/2026-08/26/content_622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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